维克多‧弗兰克 (Viktor Frankl) 是名精神病学家,也是纳粹大屠杀的生还者。他被关入集中营,被放出来之后,他大部分的家人都已经过世了。

从人生经验中他学到「一个快乐的人生和一个有意义的人生」两者的不同。在他的书中,他提到:在集中营中,弗兰克发现那些找到人生意义的人,即使面对死亡威胁,也比其他人更坚韧。
弗兰克在书中讲到:社会要一直要求人们「去快乐」,然而,快乐是无法被追求而来的,它必须是伴随而来。一个人必须要有理由快乐,只要找到这个理由,他自然就会快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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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:「人类不应该是要追求快乐,而是要追求一个变快乐的理由。」

研究也显示,若生命有目的和意义,能让人整体更健康、更满足。另一方面,视野狭隘、只想要追求快乐,反而会让人更不快乐。
在社会的角度来看,快乐的人生多半等同于「接受者」,而有意义的人生则是等于「给予者」。前者可能是自私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接收者;后者则乐于帮助他人、彰显生命的意义,而非专注于自己所需。

也就是说,我们应该要用最大的力气与才能、致力于「比自己还要大」的事物,这才是大于快乐的人生意义。
来源:Nextshark
其实大家应该都听过类似的道理吧!只是用人生得来的体悟,总觉得更加有说服力了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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