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国道载重大货车过磅效率,并有效遏止超载与逃磅行为,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宣布,自今年3月1日起,将再启用国道1号员林北向、新营北向,以及国道3号龙潭南向等三处地磅站的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,若驾驶未依指示进站过磅,将视为逃磅,最高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》处新台币9万元罚锾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、《自由时报》报导,高公局指出,目前已在国道1号汐止南向、后里北向、员林南向、新营南向、新市南向、新市北向、冈山北向,以及国道3号树林南向、树林北向、龙潭北向、后龙南向、后龙北向、田寮北向等13处地磅站建置动态地磅系统;本次新增3处后,将进一步扩大国道超载管控网络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高公局交通管理组科长李佳训说明,主线筛选式动态地磅系统于国道主线设置三道门架。当地磅站开磅时,载重大货车行经第一道门架,系统即透过动态地磅与车牌辨识,记录车号及车辆总重;若系统判定为明显未超载车辆,其车号将显示于第二道门架的资讯可变标志 (CMS) ,该车可免进站过磅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若车号未显示于CMS上,代表车辆有疑似超载情形,驾驶人须依标志指示进入地磅站接受静态过磅,否则即构成逃磅行为;若驾驶未依规定进站,第三道门架将完整记录逃磅车辆影像,高公局将蒐证后移送国道公路警察局,并依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》第29条之2第4项规定举发,最高可处新台币9万元罚锾。

翻摄自高公局
高公局提醒,行经设有动态地磅系统的地磅站时,载重大货车驾驶务必遵循第二道门架上方标志与CMS指示行车。
高公局直言,至于设置动态地磅的地磅站,仍须依「闪光灯亮时/载重大货车过磅」标志进站过磅,切勿心存侥幸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最后,高公局呼吁,货车装载货物应避免超载,并确实平均配置、严密覆蓋及捆扎牢固,以防止货物散落影响行车安全,行驶高速公路前应确实检查车况、保持安全距离,避免超速与疲劳驾驶,尤其行经匝道或环道时,务必依速限行驶,防范翻覆事故发生,确保自身与其他用路人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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