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「裝1物」一上路就開罰!她900元繳國庫傻了 很多人不知道

為了使愛車更具自我風格,不少車主會在汽機車上加以裝飾,或將原廠零件改裝成客製配件。不過在升級愛車的同時可要小心了,高雄一位車主就為了提升行車安全,將機車側邊的反光標誌替換成恆亮燈飾,怎料卻吃上900元罰單......

December 13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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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稿

為了使愛車更具自我風格,不少車主會在汽機車上加以裝飾,或將原廠零件改裝成客製配件。不過在升級愛車的同時可要小心了,高雄一位車主就為了提升行車安全,將機車側邊的反光標誌替換成恆亮燈飾,怎料卻吃上900元罰單……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Begin Motorcycling

 

根據媒體《風傳媒》、《東森新聞》的報導,高雄一名女騎士為了提高夜間能見度,將機車車頭兩側的反光片改為恆亮燈光,結果遭警方攔查,員警發現原廠設計用來「反射」光線的反光標誌,被騎士擅自改成持續發亮的橘色燈飾,認為此舉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中的「擅自變更原規格設備」,因此開出900元罰單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Raleigh News & Observ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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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騎士事後士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,主張自己改裝有助安全,且顏色與原廠反光片一致,也未造成危險。不過交通部指出,該型號機車出廠時僅配備圓形橙色反光片,並無燈具設計,女騎士改裝後燈光亮度明顯較強,易造成眩光,不僅外觀與原件差異大,也可能讓其他用路人誤判車輛位置與行駛方向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Bikeleague India

 

交通部也強調,車側反光片必須依賴反射外界光線才能發揮效果,是一種柔和的輔助標示,但騎士改裝的恆亮燈飾,亮度已接近頭燈或尾燈,完全脫離了反光裝置的設計初衷。法院最後採納了交通局的觀點,在比對現場照片、車審資料與警方紀錄後,確認改裝功能與反光裝置有本質差異,且女騎士具備駕照,應理解相關規定卻仍未注意可能違法,因此認定原處分並無不當,駁回撤銷請求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University of Pittsburg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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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不讓愛車受風吹日曬雨淋或刮花車殼,有機車族會在車上多加裝一層布套保護,然而這樣的舉動怕是已經違法,有民眾就因此被檢舉開罰!

 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臺灣師範大學

 

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上發文表示,最近不少人都會在機車加裝布套,尤其是電動機車,誰知他卻目睹一位騎士被檢舉「車身與行照不符」,起初他也覺得理由很瞎,但仔細想想,若是犯罪,機車加裝布套後的確有無法辨別車身顏色之虞。

圖片來源 / 翻攝自PTT

 

貼文曝光後,立刻引起兩輪族熱議,「沒想過這也可以檢舉成功耶」、「玩車菜鳥又學到一課了」、「影響交通違規歡迎檢舉,這個檢舉是被影響到什麼?」、「為檢舉而檢舉,不要浪費社會資源」。不過也有人認為,「不同色本來就要檢舉啊,不然顏色登記好玩的喔」、「法律就是規定你不可以隨便用任何方式取代,蓋掉原來車殼的顏色,被抓就乖乖去繳罰單」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畫面

 

而根據媒體《TVBS》、《民視新聞》報導,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39–2條規定,機車的型式和顏色必須與行照紀錄相符,只要車身改色或加裝布套、貼紙,外觀超過1/3與原本行照登記的顏色不同,就要到監理站驗車,並花200元更換行照,否則可900元以上、1800元以下罰鍰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交通部公路總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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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綜合台灣媒體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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