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小客车驾驶常在挡风玻璃或车窗贴附隔热纸,以降低阳光曝晒,但容易影响行车视线,过去仅针对计程车 (含多元计程车) 有规范,交通部公路局近日公布「汽车车窗及挡风玻璃可见光透过率安全指引」,建议车辆前挡风玻璃黏贴透光率70%以上、前侧窗40%以上的隔热纸,并公告12家符合建议标准的厂牌及型号,预计自明年起针对新车纳入法规管理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根据《ETtoday新闻云》、《中央社》报导,交通部公路局指出,国际上多规范前挡风玻璃及前侧窗透光率达70%以上,台湾综合气候环境、道路安全、国人用车习惯及价格负担力等因素,并以B柱为分水岭,前座窗户以确保驾驶视线安全为优先,后座则考量民众选购弹性与乘车安全,提出上述建议值。

翻摄自ETtoday新闻云
针对计程车,交通部公路局直言,因治安及乘客安全考量,规范前挡风玻璃需维持70%以上透光率,后侧窗及后挡风玻璃则为40%以上,以利警方执法及确保车内可见度,同时维护驾驶行车视线与行人安全。
交通部公路局说明,目前已协助隔热纸业者依据国家标准CNS 12381或ISO 9050检测隔热纸产品,经专业机构及车辆安全审验中心审查后,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12家、39组产品符合建议值,并公布于监理服务网供民众参考,未来还会持续增加。

翻摄自中央社
至于使用中的车辆则无纳管规划,交通部公路局长陈文瑞陈文瑞建议,使用中的车辆若需更换隔热纸,尽可能选择符合规范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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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来,交通部公路局表示,车窗及挡风玻璃的明暗程度与驾驶视野及辨识度息息相关,将把汽车隔热纸透光率管理列为「道路安全三箭」的一部分,初期将以宣导教育方式推动,明年起针对新车纳入强制管理,确切上路时程仍待相关配套措施订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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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》第16条规定,若计程车未依规定安装自动计费器、车顶灯、执业登记证插座,或在前后两侧车门玻璃上黏贴不透明反光纸,可处900元以上、1800元以下罚锾;若未依规定参加定检或临检,依第17条也可处同额罚锾,且逾期一个月以上将吊扣牌照,超过六个月更会注销牌照,提醒驾驶人务必留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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