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房给阳光男…他拖欠8个月没缴租!房东门一开吓傻

遇上這種租客真的好倒霉!台中市大雅區中清路一名70多歲的陳姓房東,去年3月將房子租給一名戶籍在台東的36歲林姓男子,兩個月後,他不繳房租、連水電也沒付,訊息已讀不回。拖了近一年,陳男忍無可忍,寄出存證信函,將其告上法院,並與警察聯手,強制執行趕人,誰知他

May 12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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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上这种租客真的好倒霉!台中市大雅区中清路一名70多岁的陈姓房东,去年3月将房子租给一名户籍在台东的36岁林姓男子,两个月后,他不缴房租、连水电也没付,讯息已读不回。拖了近一年,陈男忍无可忍,寄出存证信函,将其告上法院,并与警察联手,强制执行赶人,谁知他进入租屋处后,发现内部俨然变成一座垃圾山,气炸不已。



翻摄自网路,下同
根据《三立新闻网》、《ETtoday新闻云》报导,陈男退休后买了栋透天厝隔套房当包租公,委托房仲帮忙出租,去年3月,林男来看这间约10坪大的房间,见他外型阳光,又在工厂工作,陈男便点头答应,决定以每月一万1500元的价格,将房间租给对方。

 

林男入住后,自称因经济情况不佳,要求押金先给一个月,表示「会在后续房租内补齐」,5月签约后,又解释「家中有人过世、需要回家帮忙」等理由拖欠房租,陈男心善,愿意给些方便。然而,林男不仅积欠房租,还曾疑似忘记带钥匙,两度弄坏住处大门及房间门锁,却不愿赔偿。

去年年底,陈男的女儿才惊觉,林男已8个月没缴租,深入调查发现,他不仅有前科,也曾卷入租屋纠纷,根本是租屋蟑螂,寄了2、3次存证信函无效后,决定诉诸法律,包含:存证信函、上法院开庭,近日法院判决出炉,允许陈男带着警察强制执行,将林男赶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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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门一开,陈男就被眼前的画面吓傻,只见林男躺在床上呼呼大睡,周遭全是垃圾,吃过的便当盒、宝特瓶都被堆得像小山丘,他几乎被掩埋,屋子里还有好几罐装了尿的宝特瓶,警员直呼「恶心!」



林男看到陈男上门,双手一摊「没钱,不然想怎样?」还哀求对方,是否能再宽限几天,被拒绝后才收拾行李离开。对此,陈男无可奈何,因房子还有其他租客,担心被会来闹事,也不愿追究,只希望赶快把人赶走。

 

事后,陈女崩溃地说「这间套房我自己亲手整理,可以看到之前的照片,是相当干净也有设计感的,可是才过一年,这间套房已经变成垃圾场!我们怎么会遇到这样的恶房客?就像是生了一个小孩,一年后面目全非。」





陈女感叹,觉得房东很弱势,因顾及租客的人权,也不能断水断电,对方摆烂,连电费都是自己缴的,经过行政程序光诉讼就花半年,「我觉得房东真的很可怜,有这样的恶房客,给了方便变成这样,对人性很失望,也希望不要再有房东受到伤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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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陈男当初花费约20万元装修套房,如今光是初步清洁,就要5.5万元,还不包括屋内损毁修复,加上林男积欠的12个月租金,至少损失20多万元。



若想避免租客蟑螂,21世纪不动产资深经理沈政兴也建议房东,「挑选房客部分,除了出示身分证件外,也能暗中观察房客是否行为举止异常,更需要请房客提供『在职证明』,确保未来缴租的能力。以该案例来说,租屋通常是两个月押金,但租客仅愿意支付1个月押金时,就应该要考虑拒绝出租。」

沈政兴补充,「有些租客看似正常,但出租前最好查询承租人是否有前科纪录,可以使用司法院的判决书系统,出租前多花两天查证,就能避免像这样损失超过一年租金的状况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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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三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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