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3月底初審通過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草案,雖已通過初審,但關鍵條文仍未取得共識,因此全數保留。國民黨立委牛煦庭5月2日召集朝野協商,分歧依舊明顯,最終決議將草案交由立法院長韓國瑜進行協調,他表示,若進度順利,最快5月上旬有機會完成三讀。

根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目前關於紀念日與節日的規範僅屬行政命令層級,缺乏法律效力,此次立法由牛煦庭、民眾黨團、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共同提案,期望將其提升為法律,對放假與否、紀念日期的制定提供明確依據。

部分政黨具體主張如下:
1. 國民黨與民眾黨:主張將5月1日勞動節、9月28日教師節列為放假日,其中國民黨建議,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放假一天,春節從小年夜起放假五天。
2.高金素梅:提議新增6月26日為原住民族抗日紀念日、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,並擇定三天為歲時祭儀假日,但刪除10月31日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紀念日。
3.民眾黨立委麥玉珍:主張12月18日國際移民日應列為全國性假日。
4.民進黨團:專業節日眾多,如:醫師節、護理師節,但尚有藥師、語言治療師等職類未被涵蓋,擔心容易掛一漏萬,建議保留條文,進一步討論職業與宗教多元性。

對此,牛煦庭指出,這次審查已歷經公聽會、質詢與逐條討論,各方皆付出努力,坦言原本希望能在5月1日勞動節前通過草案,作為送給勞工的「大禮」,但民進黨團透過保留條文延遲審查,感到遺憾。牛煦庭強調,希望接下來協商凍結期結束後,由院長儘速召集協商,並整合在野黨意見,以人數優勢推動草案三讀。

(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