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在3月底初审通过《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》草案,虽已通过初审,但关键条文仍未取得共识,因此全数保留。国民党立委牛煦庭5月2日召集朝野协商,分歧依旧明显,最终决议将草案交由立法院长韩国瑜进行协调,他表示,若进度顺利,最快5月上旬有机会完成三读。

根据《中央社》报导,目前关于纪念日与节日的规范仅属行政命令层级,缺乏法律效力,此次立法由牛煦庭、民众党团、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等共同提案,期望将其提升为法律,对放假与否、纪念日期的制定提供明确依据。

部分政党具体主张如下:
1. 国民党与民众党:主张将5月1日劳动节、9月28日教师节列为放假日,其中国民党建议,10月25日台湾光复节放假一天,春节从小年夜起放假五天。
2.高金素梅:提议新增6月26日为原住民族抗日纪念日、8月1日为原住民族日,并择定三天为岁时祭仪假日,但删除10月31日的原住民族转型正义纪念日。
3.民众党立委麦玉珍:主张12月18日国际移民日应列为全国性假日。
4.民进党团:专业节日众多,如:医师节、护理师节,但尚有药师、语言治疗师等职类未被涵盖,担心容易挂一漏万,建议保留条文,进一步讨论职业与宗教多元性。

对此,牛煦庭指出,这次审查已历经公听会、质询与逐条讨论,各方皆付出努力,坦言原本希望能在5月1日劳动节前通过草案,作为送给劳工的「大礼」,但民进党团透过保留条文延迟审查,感到遗憾。牛煦庭强调,希望接下来协商冻结期结束后,由院长尽速召集协商,并整合在野党意见,以人数优势推动草案三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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