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协助失业劳工突破求职门槛、降低跨区就业所衍生的交通与生活成本负担,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持续推动「跨域就业津贴」措施,透过求职面试交通补助、异地就业交通补助、搬迁补助及租屋补助等多元配套,协助失业劳工顺利重返职场,最高可补助新台币3万元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、《中天新闻网》报导,劳动力发展署表示,凡曾参加就业保险,且目前失业已满3个月,或属非自愿离职的失业劳工,皆可至日常居住地附近的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,并由就业服务人员提供一对一咨询与协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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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服人员会将依失业劳工的工作经验、就业兴趣及专长能力进行评估,协助媒合合适职缺。
若评估后发现住家附近暂无合适工作机会,但失业劳工仍愿意跨区求职,经就服人员推介前往距离日常居住地30公里以上地点面试,即可申请「求职交通津贴」。该补助每人每次500元,特殊情形最高可补助1,250元,每年最多可申请4次,以减轻跨区面试的交通费用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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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失业劳工若经推介顺利就业,且工作地点距离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,实际就业满30日后,还可依需求申请后续异地就业相关补助。选择每日通勤者,可申请「异地就业交通补助」,依距离远近每月补助1千元至3千元,最长可补助12个月;若选择搬迁至工作地附近,搬迁费用将依实际支出核实发给,最高补助3万元;租屋族则可申请租屋补助,按租金总额的60%核实发给,每月最高5千元,最长补助12个月。

翻摄自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
劳动力发展署提醒,有需求的失业劳工可至该署官网「业务专区–就业服务–劳工补助–跨域就业津贴」查询相关资讯,亦可拨打免付费客服专线0800-777-888,或亲洽各地公立就业服务机构,由专人提供说明与就业推介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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