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洁员送32元电锅惹5年重罪!法官「极限减刑」 律师点关键:相当罕见

台北市北投區一名62歲的黃姓清潔隊員,去年將回收站內一只殘值僅約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附近拾荒婦人,卻因此被依《貪汙治罪條例》起訴,士林地方法院11月2日宣判,黃男判處有期徒刑3月、緩刑2年,並褫奪公權一年。據悉,黃男原本依法最重可判5年以上重罪,在多項減刑條件

December 3, 2025
選擇語言:
TEEPR原創
採訪報導
綜合報導
編譯
特稿

台北市北投区一名62岁的黄姓清洁队员,去年将回收站内一只残值仅约32元的旧电锅转送给附近拾荒妇人,却因此被依《贪污治罪条例》起诉,士林地方法院11月2日宣判,黄男判处有期徒刑3月、缓刑2年,并褫夺公权一年。据悉,黄男原本依法最重可判5年以上重罪,在多项减刑条件下「一路减到不能再减」,掀起热议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ixabay
廣告1

 

根据《TVBS新闻网》、《新头壳》报导,事发在去年7月26日,北投区清洁队接获内部通报,黄男从资源回收车上取走一只仍可使用的电锅,他坦承,只是想转送给附近拾荒老妇使用,事后也自费缴回电锅,却已触犯「职务上占有非公用私有财物」之贪污罪嫌。

示意图,翻摄自脸书 (台北市环保局) 
 
士林地方法院11月2日宣判,黄男判处有期徒刑3月、缓刑2年,并褫夺公权一年,原本依法最重可判5年以上重罪,但能大幅减刑,主要来自4项减刑要件:

廣告2

1.侦查中自白–黄男在侦查阶段即坦承犯行,适用贪污条例第8条第2项减刑。
2.情节轻微–电锅残值仅32.56元,法院认定属情节轻微,依第12条第1项再减刑一次。
3.犯后自首–在政风与廉政单位尚未完全掌握事证前,黄男即主动说明,符合第8条第1项自首要件。
4.情堪悯恕–法院最后依《刑法》第59条,再酌情减刑。

 

法官认为,虽黄男身为公务体系人员,仍应恪守廉洁原则,不适用免刑,但一路减至5个月仍嫌过重,因此再酌减判处3个月,并宣告缓刑2年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
 

竑德法律事务所律师王翼升分析指出,本案堪称「减刑教科书等级案例」,法官层层适用多项减刑规定,几乎已经减到不能再减,在司法实务上相当罕见,即便未来缓刑遭撤销,依《刑法》第75条规定,仍须再犯且判刑超过6个月才会真正入狱,风险大幅降低,判决结果也符合社会普遍对比例原则与法律情感的期待。

示意图,翻摄自pexels
 
事后,黄男透露,未来可能考虑退休;而台北市环保局则承诺,清洁队员属职工、为类公务人员,判决并不影响其工作权,也已在判决前,关心其心理状况,经职工考核委员会讨论后,行政处分仅记一小过。
想假装台湾人!中国游客竟套上「护照皮套」赴日 网全怒了
2026年遇「赤马红羊劫」 「60年出现一次」命理师警告了
新研究发现「1类食物」害人早死 名医叹:政府该严厉打击了
也太无辜了吧...

參考資料:TVBS新聞網新頭殼
著作權聲明:非法抄襲網站請注意,本站所有內容皆由自家 編輯撰寫,並非如非法內容農場複製貼上。本網站之文字敘述、圖片、影像視聽及其他資訊等,非經授權,不得轉載。如侵權將立刻請臉書封鎖專頁。微改標題、圖片、前段,仍然抓得到!
分類:台湾
加入粉絲團! 清洁员送32元电锅惹5年重罪!法官「极限减刑」 律师点关键:相当罕见留言按此 好友人數分享! 好友人數加入好友
廣告
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