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9日下午4點多,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發生一起重大車禍,78歲余姓男子駕車衝撞人群,一名12歲的張姓女學生到院時無生命徵象,被成功救回,未來3天為關鍵期,但她兩名同班同學卻傷重不治,而一名約40歲的洪姓女子,因去接孩子放學,也被撞飛身亡。如今有消息傳出,3名死者的家屬恐無法申請領取法定的180萬元被害補償金。

根據《CTWANT》、《中時新聞網》報導,新北地檢署表示,目前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,進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,指揮三峽分局調查車禍發生經過,儘速查明事實,強調將全力偵辦本案,嚴正執法,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。

事發後,財團法人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」也指派台北、士林分署支援3名人員,加上新北分會3名人員及7名志工,分赴土城醫院、恩主公醫院等醫療院所協助家屬,提供必要的法律、心理諮商及關懷服務。

然而,依據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》第50條規定「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、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,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。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,不適用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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