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東港自5月12日起展開專案取締行動,將針對交通1違規事項進行嚴格執法,違者可處最高24000元罰鍰,汽機車族都要當心了!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臉書 (屏東縣東港警分局),下同
根據媒體《TVBS》、《風傳媒》的報導,為了提升用路人對道路安全的重視,屏東縣東港警分局宣布從5月12日起展開「無照駕駛」專案取締行動,嚴格執行未領有駕駛執照、駕駛執照經吊銷、註銷或弔扣者違規取締,違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、24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駕駛,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,則直接開罰24000元。

東港警分局表示,無照駕駛除了不熟悉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操作外,也缺乏正確的防禦觀念,容易發生事故傷亡、危險性高,呼籲民眾不要因貪圖方便,害了自己也危及他人生命安全,應等到擁有合格駕照再上路。

東港警分局也提醒,家長及車輛所有人應善盡管理及教育責任,關心家中年輕人及高齡者,若發現有無照駕駛情形,應立即制止、避免上路,切勿心存僥倖。

為了不讓愛車受風吹日曬雨淋或刮花車殼,有機車族會在車上多加裝一層布套保護,然而這樣的舉動怕是已經違法,有民眾就因此被檢舉開罰!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臺灣師範大學
有網友在網路論壇PTT上發文表示,最近不少人都會在機車加裝布套,尤其是電動機車,誰知他卻目睹一位騎士被檢舉「車身與行照不符」,起初他也覺得理由很瞎,但仔細想想,若是犯罪,機車加裝布套後的確有無法辨別車身顏色之虞。

圖片來源 / 翻攝自PTT
貼文曝光後,立刻引起兩輪族熱議,「沒想過這也可以檢舉成功耶」、「玩車菜鳥又學到一課了」、「影響交通違規歡迎檢舉,這個檢舉是被影響到什麼?」、「為檢舉而檢舉,不要浪費社會資源」。不過也有人認為,「不同色本來就要檢舉啊,不然顏色登記好玩的喔」、「法律就是規定你不可以隨便用任何方式取代,蓋掉原來車殼的顏色,被抓就乖乖去繳罰單」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畫面
而根據媒體《TVBS》、《民視新聞》報導,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第39–2條規定,機車的型式和顏色必須與行照紀錄相符,只要車身改色或加裝布套、貼紙,外觀超過1/3與原本行照登記的顏色不同,就要到監理站驗車,並花200元更換行照,否則可900元以上、1800元以下罰鍰。

示意圖。圖片來源 / 翻攝自交通部公路總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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