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出演经典偶像剧《海豚湾恋人》男主角小时候一角爆红的童星王欣逸,在2016年7月惊传于桃园市芦竹区参与斗殴,持西瓜刀、球棒等武器将一名曲姓少年打成重伤,对方送医后不治。王欣逸遭最高法院判刑17年定谳,但他被判刑后却从未到案,因此高检署在网站上公布了他的通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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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媒体《ETtoday新闻云》、《三立新闻网》的报导,现年28岁的王欣逸7岁为了贴补家用便出道演戏,曾出演过《新玫瑰瞳铃眼》、《斗鱼2》、《台湾灵异事件》、《绿光森林》等多部知名戏剧作品,电视上常能看到他的可爱身影。他因为饰演《海豚湾恋人》中男主角童年一角而声名大噪,13岁更以大爱剧场《阳光下的足迹》入围金钟奖男配角,之后便戏剧、广告邀约不断。

2016年7月,王欣逸惊传在友人的邀约下,携带西瓜刀、球棒向人寻仇,并造成一名一名曲姓少年脑部重创、肺部穿刺伤,对方在昏迷半年后不治。王欣逸事后被依杀//人罪起诉,一审遭判刑15年,案件上诉二审时,他却弃保潜逃,审判期间也从未到案,因此被通缉,更被改判17年定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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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王欣逸上了国中后就几乎没有再出现萤光幕前,经常旷课、高一就办休学,甚至误入歧途加入帮派,2012年就曾因桃园刑警大队扫荡有被捕纪录。有报导曾指出,他之所以会从从童星变煞星,其实和国二时阿嬷过世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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