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1,000萬還在等主人,快點帶回家!財政部日前提醒,今年7、8月期的統一發票還有2張千萬特別獎沒人領,一位幸運兒只花102元去7-11超商買東西吃就中獎,另一位是訂閱APP存雲端發票,快來看獎落誰家!

示意圖非當事分店,翻攝自unsplash
財政部公告114年07、0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如下:
特別獎 53960536
特獎 51509866
頭獎 43074088、22870220、38253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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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消費明細如下:
訂閱費300元,APP Store (雲端發票)
食品等102元,7-11 (台南市龍崎區楠坑12-1號)

示意圖非當事人,翻攝自pexels
7、8月的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下週一 (2026/1/5) ,財政部臉書粉絲專頁還用很應景的有趣比喻提醒:「快檢查手上有沒有這一期尚未對獎的發票,如有幸運中獎,把握期限內把獎金領到手,一旦過期,獎金就像融雪一樣消…失…啦!」

翻攝自財政部
本週四元旦就進入2026年啦!新的一年除了中獎發票要記得領,也有新規定上路,守好荷包好過農曆年。很多人不知道,行駛在道路上用手機等3C產品或是拿菸起來抽,其實都是違規行為。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將罰鍰再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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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-1條指出,「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、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、通話、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」,開車會被處3,000元罰鍰;騎機車則是會罰1,000元。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,手持香菸、吸食、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,處600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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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23日三讀通過後,騎車滑手機的罰鍰由1,000元提高到1,200元;汽機車駕駛抽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,罰鍰從600元翻倍至1,2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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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有鑑於近年毒駕案例增加,尿檢報告出具時間在實務上較久,易造成執法漏洞。三讀條文規定,車輛駕駛人進行酒駕或毒駕測試檢定案件,其起算日或舉發期限,三讀條文明定,自檢驗報告結果通知警察機關之日起算。另外,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,因肇事責任不明,已送鑑定者,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;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,逾3個月不得舉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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